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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唉喲!”我又驚又痛,喊了一聲——我在穿毛衣的時候才意識到拉鏈很燙,可是我的頭套在衣服里面,動不了。
我們沒有衣物烘干機,所以我總把洗了的濕毛衣放在暖氣片上。一方面,這樣子毛衣可以很快晾干,另一方面,也能暖和起來。
我覺得這個辦法還蠻聰明的。這比一些我認識的外國人用吹風機吹干衣服快多了。
不過,當我急匆匆的穿上毛衣時,我才懊悔自己沒有把它們晾好——脖子那一段的拉鏈燙到我了,甚至在眉毛上留下水泡。
第二天,我買了好幾套換洗的秋衣秋褲,以免再做出類似的傻事。
在北京外出的時候,我從來不穿一套加絨秋衣秋褲——我穿兩套。
此外,我穿了體恤衫、普通秋衣秋褲、襯衣、三件毛衣、夾克大衣,穿了三雙襪子、好幾條褲子,還有戴了帽子、圍巾、手套。
但是我還覺得冷。
在北京或者中國大部分地方的冬天里,加絨秋衣秋褲必不可少。
我的家鄉(xiāng)美國密歇根州特拉弗斯城以寒冬聞名。最冷的時候好幾個月氣溫都在零下10攝氏度左右,積雪能到人的胸部。那里還有冰風暴。
但是在那里,我很少穿這類加絨秋衣秋褲,因為每天我也就在從室內到車內的那十來秒鐘里會暴露在冷空氣中。
只有當我長時間外出打獵或者遠足的時候我才會穿秋衣秋褲。
但是在北京,我沒有車。從秋天到第二年春天,我甚至睡覺的時候都穿著秋衣秋褲。
北京沒什么雪,但是風很可怕。而且一旦下雪,就特別難打車。
元旦前夕,我在漫天飛雪中等了2個多小時都沒有打到車。我穿得很厚,可是在寒冷中不到1小時就快凍僵
了。
地獄一定不是火海,而是酷寒。
那天快到午夜的時候,我終于打了一輛黑車,花了90元人民幣(14.50美元),是平時價錢的四倍。
當時一路上都是瑟瑟發(fā)抖打車的人。我注意到了一個只穿了一條迷你裙的年輕姑娘。如果她想看起來“hot”,那她顯然沒達到目的。她看起來很冷,也很傻。
年輕的中國人認為秋衣褲很土,不愿意穿。但是如果風度意味著沒有溫度,我寧愿看起來土一點。我才不愿意為了時尚拿自己的健康冒險。
話說起來,在被拉鏈燙傷之后,我就去買了新的秋衣秋褲。當時我只注意到這些衣服價格便宜、又大又軟,當我回家穿上它們的時候,我妻子說我臀部看起來胖乎乎的,我這才注意到這些秋褲都有棉毛內襯。
我猜,這可能是為了耐磨,也可能是為了保暖,最大的可能是,它們原本就是女士塑形內衣。
我面臨的選擇有兩個:不穿秋衣秋褲,或者再買七套,一周時間里一天一換。
第二種選擇也比被毛衣拉鏈燙傷好。
這時候冬天的時尚已經是身著防雪服、靴子,戴著雷鋒帽上班了。但是,不管時尚不時尚,我都穿著加絨秋衣秋褲。(作者 Erik Nilsson 編譯 劉志華)